2026 年门诊慢特病认定、报销新突破,病种增加力度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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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新规:2026年1月1日生效!

根据泸市医保规〔2025〕2号文件精神,自2026年1月1日起,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政策将迎来新的变化!

新政策明确将门诊慢特病分“慢性病”和“特殊病”,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执行相同的认定标准、统一的病种范围。

自2026年1月1日起,病种数量大幅增加:门诊慢性病病种由原来的28个病种增加至45个病种;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由原来的17个病种增加至40个病种!(见附件):17671687047f8069.pdf

申请时请备齐以下资料

1、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检查报告、病历及病情诊断证明书、门诊慢特病申请表等资料;

2、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

待遇享受时间

1、慢性病:认定通过后,次月1日起即可享受相关待遇。

2、特殊病:自认定通过之日起享受待遇。

温馨提示:

1、本实施细则施行后我市原认定的Ⅰ类门诊特殊疾病和Ⅱ类门诊特殊疾病不再重新认定,按规定继续享受待遇。

2、对省内各地区均已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的病种,省内异地就医人员可在就医地进行认定,认定结果省内互认

3、门诊慢特病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金额纳入个人当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计算,门诊慢特病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仅限于当年使用,不结转累加到次年

4、支付限额“就高”原则:同时申请多个慢特病的,每增加一个慢性病病种,支付限额增加200元,最多增加800元。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  15:00-18:00(夏季);8:00-12:00  14:30-17:30(冬季)

办理地点:门诊一楼大厅门诊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流程:挂对应病种科室号→到对应诊断室,认定医师查看检查结果是否符合慢特病认定标准,开具病种认定表、诊断证明→携带以上资料及患者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到门诊一楼大厅门诊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系统登记。

 我院医保政策咨询电话:0830-7206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