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人民医院 新老院区摆渡车辆租赁服务调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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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拟选择一名供应商向我院提供新老院区摆渡车辆租赁服务。现医院公正、公平、公开开展需求调研,通过此次“新老院区摆渡车辆租赁服务”市场调研,对技术要求等征求社会意见,此调研结果将作为采购方后期编制采购需求(含预算)及实施计划的重要参考依据。

注:1.此次活动是采购方为后期实施采购项目进行的前期市场调研活动,充分面对市场的同时结合采购方使用需求部门实际需求进行市场调研。其调研成果仅为采购方采购部门参考使用,并不代表其调研成果100%被正式采购时采用,不对正式采购起任何限制和约束作用。

2.本调研成果不产生法律效力,仅作为采购方需求部门正式采购活动前,采购部门相关责任主体后期编制采购需求及实施计划的重要参考依据。

3.如响应本次调研活动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并不影响采购方需求部门在本项目成果中引用有价值的信息作为后期正式采购时的技术资料。故本项目不发布结论性公告,调研成果仅作为内部参考使用。

一、项目要求:

1.将我院的员工,病员及家属等人员在我院老院区与新院区之间摆渡;

2.至少提供两台及以上20座左右车辆;

3.租赁车辆带运输资质齐全的司机,司机食宿自理;

4.车辆油钱,保险等各种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车辆摆渡工作时间为7:00---19:00,节假日照常运行。

二、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特殊要求:具有载客运输相关资质。

三、递交资料要求(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1.资格审查材料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 载客运输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服务方案

(1)车辆配置情况(车辆型号,座位数,已使用年限等,提供图片);

(2)司机人员配置;

(3)摆渡实施方案(如摆渡时间周期,换班等情况);

(4)车辆提供保险服务方案。

3.报价表,提供每辆车按天报价,报价应包含人员工资、车辆维修磨损、油钱、司机食宿、保险、税费等。在提供单辆按天报价情况下可单独提供其他报价方案;

四、递交资料截止时间:2025年3月24日1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需在截止时间前邮寄送到,恕不接收到付文件)。

五、递交资料地址:

 古蔺县金兰街道东新街92号古蔺县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室(0830-7222081)。

咨询科室:古蔺县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18040398889(邹老师)。

 

古蔺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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